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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4-6-18 16:59 儘速辦妥出生登記,申請生育給付更便利 工會

儘速辦妥出生登記,申請生育給付更便利
已經完成嬰兒出生登記後,向勞保局申請生育給付時,不用再檢附嬰兒出生證明文件,申請手續更便利!

以往民眾向勞保局申請生育給付時,須提供嬰兒出生證明書或戶籍謄本供審核。為了提昇服務效能、簡化申請手續並達到節能減碳的目的,相關請領規定已經修正,現在完成辦理嬰兒出生登記的媽媽申請生育給付時,可由勞保局直接比對內政部戶政資料,無須再檢附嬰兒出生證明文件;但如果還未辦妥嬰兒出生登記手續者,則在申請生育給付時,仍須另外檢附嬰兒出生證明書,以利審核。

勞保局收到生育給付申請書後會儘速審核,符合請領資格者,會將給付款項匯入請領人指定的金融機構帳戶。目前每個月請領勞保生育給付者有1萬2千餘人,請領國保生育給付者有1千餘人,請領農保生育給付者有3百餘人。

勞保局也貼心提醒,只要符合請領規定,勞保、國保生育給付在子女出生後5年內,農保則在子女出生後2年內,都來得及辦理。但仍呼籲新生兒出生後,儘速去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,申請生育給付手續很方便,還能及早領到生育補助費哦!

資料來源:勞動部勞工保險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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